“收到抄告书后,我们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,现在所有的执法车都经过来宾市公务用车平台申请,严禁执法车辆用于非执法业务。”“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,我们立即进行整改,免保教费资金现在全部通过市财政局国库系统支付,杜绝了截留、挤占、挪用的风险。”这是合山市纪委监委在对合山市相关单位开展“四书”整改情况“回头看”检查时的情形。
合山市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日常监督,对日常监督检查、专项检查、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、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等风险点,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,推动相关部门压实主体责任,落实整改。11月以来,合山市纪委监委由案件审理室、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人员组成专班,对纪律检查建议书、监察建议书、抄告书执行、整改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检查,重点检查“四书”制发后,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、是否敷衍整改、整改落实工作是否到位等,共对全市2020年以来下发的36份纪律检查建议书、抄告书、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。
在专项检查中,检查组成员依据《合山市关于落实〈合山市全面从严治党抄告书〉〈合山市纪律检查建议书〉〈合山市监察建议书〉和〈合山市巡察意见书〉的实施细则》,对制发的“四书”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,汇总梳理出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、管理机制执行不够到位、动态管理监管不到位、占用耕地建厂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等问题,并形成分析报告,由纪委副书记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“一把手”进行约谈,要求责任单位加强和改进工作、堵塞制度漏洞。
“我们把抄告书、建议书等“四书”作为推进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,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。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通过专项检查,着力查找问题、解决问题,保障建议书严肃性,提升建议书制发质效。”合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。